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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著作权犯罪之法律后果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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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侵犯著作权犯罪之法律后果的立法完善

作者:黄晓亮

第一作者:黄晓亮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19-21

中文期刊名:中国版权

中文关键词:侵犯著作权犯罪;法律后果;立法完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著作权罪;被侵权人;司法机关;补偿问题;

摘要:除规定自由刑之外,我国刑法典第217条、第218条还对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规定有罚金刑,但此处的罚金刑既不是限额制,也非倍比制,而是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裁断。另外,对于被侵权人的经济补偿问题,刑法典也没有做出规定。这两种情况都涉及到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法律后果,其所存在的不足显然不利于全面和有效地保障被侵权人的著作权,有必要分析其中的利弊,以适应全面保护著作权、严厉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实际需要。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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