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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对象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3

On Several Issues of Crimes' Ob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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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犯罪对象的几个问题

作者:薛瑞麟

第一作者:薛瑞麟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121-128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直接;人的活动;整体与部分;归属;行为对象;

摘要:将犯罪对象定义为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者物的问题是:一些罪的对象不具有被犯罪作用的直接性;将人的活动置于犯罪对象之外,不符合我国的立法实际。用现象与本质这对范畴来说明犯罪对象与客体的关系,在总体上弊大于利。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物或活动,是法益的构成要素,他们与法益是内部要素与整体的关系,应归该属犯罪客体一章。假币、贿赂、赌资等是行为对象,后者不包括具体的人。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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