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关于犯罪对象的几个问题
作者:薛瑞麟
第一作者:薛瑞麟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121-128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直接;人的活动;整体与部分;归属;行为对象;
摘要:将犯罪对象定义为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者物的问题是:一些罪的对象不具有被犯罪作用的直接性;将人的活动置于犯罪对象之外,不符合我国的立法实际。用现象与本质这对范畴来说明犯罪对象与客体的关系,在总体上弊大于利。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物或活动,是法益的构成要素,他们与法益是内部要素与整体的关系,应归该属犯罪客体一章。假币、贿赂、赌资等是行为对象,后者不包括具体的人。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