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监督改造论——以检察权的性质为视域的分析 被引量:3
On improvement of the system of prosecutorial supervision ——An analysis of the nature of prosecutorial power
中文题名:民事检察监督改造论——以检察权的性质为视域的分析
作者:熊跃敏
第一作者:熊跃敏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07
卷号:13
期号:5
起止页码:507-511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检察权;民事检察监督;公益代表人;
摘要:各国检察机构的设置均与本国特定的历史传统、诉讼文化及现实条件相适应。近年来各国检察制度改革的趋势表现为俭察官的独立性增强,检察机关在行使职务时更多地体现了公益代表人的性质,且一般法律监督权得到确认。在我国,检察权兼具司法杈、行政权的特,征,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同时它又具有独立价值。检察权的性质决定了存民事审判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必须凭借法定程序的保障加以充善,而就公益案件提起民事诉讼也是检察权性质的必然要求。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