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环境下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法治建设
On the Legal Construction in Developed Regions after Entering the WTO
中文题名:论WTO环境下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法治建设
作者:沈四宝 蔡永民
第一作者:沈四宝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29;[2]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江苏无锡214122
年份:2007
卷号:6
期号:5
起止页码:5-11
中文期刊名: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后WTO时代;经济发达地区;法治建设;
摘要:五年过渡期后我国正式步入后WTO时代。完全的WTO环境下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将会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应当通过推行地区的法治建设应对后WTO时代的挑战。后WTO时代经济发达地区的法治建设主要集中在外贸法律、国内经济法、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法律服务及专门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只有全面推进地区法治,适应WTO环境,经济发达地区才能保证持续而稳定的发展。
分类号:D920.1[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收录:ProQeust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