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司社会责任的司法化
作者:刘韶华
第一作者:刘韶华
机构:[1]国家法官学院
年份:2007
期号:11S
起止页码:82-8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司法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众心理预期;经济范畴;公司规模;行业差异;经济指标;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使公司的社会责任这一社会经济范畴上的理念正式成为商法上的制度。基于公司规模大小、行业差异.社会公众心理预期、社会整体经济指标以及相关法律完备程度的不同,公司的社会责任也必然会在内容和实现方式上层级分化、形态不同、因时而异,在立法上对其内涵和外延统一予以明确界定并非易事。然而,立法不足以承担之重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能够彰显司法的独特魅力。立法的抽象和宽泛为在司法上界定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提供了多元化的路径,并为在司法上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和保障机制创设了充满弹性的发展空间。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