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执行裁定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
作者:谭筱清
第一作者:谭筱清
机构:[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7
期号:11S
起止页码:91-94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物权变动;法律适用;裁定;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行为;争议问题;裁判文书;变更登记;
摘要:一、物权变动的登记生效与法院裁决送达生效的关系 多年来,围绕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说与对抗说等诸多理论和实践的争议问题,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并于10月l目生效而逐渐明朗,对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生效的争议也有了明确的答案。但对非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特别是法院裁判文书(包括执行裁定)生效后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问题,尽管物权法在第二十八条——三十一条进行了规定,但由于研究不多,对于其适用范围、效力及与办理变更登记的关系等诸问题,还需进一步探讨。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