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消费者选择权、消费心理与竞争法的逻辑——对“酒水不能自带”规定的思考     被引量:8

Consumers' Choice and Psychology and Logic of Competition Law: Doubt about "Restaurant Customers Cannot Bring Drinks with Themselves"

收藏

中文题名:消费者选择权、消费心理与竞争法的逻辑——对“酒水不能自带”规定的思考

作者:李剑

第一作者:李剑

机构:[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年份:2007

卷号:29

期号:6

起止页码:92-98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消费者选择权;标准化;消费者心理;竞争法;

摘要:饭店“酒水不能自带”的规定往往被认为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而激起消费者的不满。但是,面对权利冲突时单纯从“消费者——经营者”模式来分析权益的优先保护并不能获得一个满意的结论。而事实上,通过对商品属性的分析可以发现,“酒水不能自带”的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特定产品的特性,以及其所引起的消费者心理感受变化的原因。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竞争法通过对竞争秩序的维护,可以在整体上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从而实质性地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