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探疑
作者:詹红星
第一作者:詹红星
机构:[1]广东省韶关学院,广东韶关市512005
年份:2007
卷号:22
期号:5
起止页码:35-37
中文期刊名:中国监狱学刊
中文关键词: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摘要: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减刑”应该包括狭义的减刑和死缓犯的减刑;没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可成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可以帮助伪造证据罪论处;收受贿赂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应数罪并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可以滥用职权罪论处。
分类号:D926.7[监狱制度与劳动改造制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