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法》第31条释义
作者:张双根
第一作者:张双根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7
期号:6
起止页码:127-140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释义;不动产物权;第30条;法律规定;物权效力;
摘要:《物权法》第31条: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