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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广告代言人不实陈述的侵权责任     被引量:12

Study on mouthpieces' tort liabilities of misrepresentation in testimony advertis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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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广告代言人不实陈述的侵权责任

作者:张朝帅 田韶华

第一作者:张朝帅

机构:[1]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07

卷号:1

期号:6

起止页码:4-7

中文期刊名:铜仁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广告代言人;不实陈述;侵权责任;

摘要:在广告代言人以产品使用者、受益者等名义对广告中所宣传产品的品质、效用等做出某种保证或向消费者推荐该产品时,应当就其陈述的真实性对消费者负责。代言人在广告中进行了不实陈述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并因此导致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至于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视其主观过错程度而定。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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