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告代言人不实陈述的侵权责任 被引量:12
Study on mouthpieces' tort liabilities of misrepresentation in testimony advertisements
中文题名:论广告代言人不实陈述的侵权责任
作者:张朝帅 田韶华
第一作者:张朝帅
机构:[1]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61
年份:2007
卷号:1
期号:6
起止页码:4-7
中文期刊名:铜仁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广告代言人;不实陈述;侵权责任;
摘要:在广告代言人以产品使用者、受益者等名义对广告中所宣传产品的品质、效用等做出某种保证或向消费者推荐该产品时,应当就其陈述的真实性对消费者负责。代言人在广告中进行了不实陈述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并因此导致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至于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则应视其主观过错程度而定。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