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职业团队体育运动电视转播权集中销售的竞争法分析
作者:王致远
第一作者:王致远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2007届硕士,100088
年份:2007
卷号:22
期号:5
起止页码:3-36
中文期刊名:研究生法学
中文关键词:体育运动;职业体育;竞争法;电视转播权;销售;反竞争行为;文化生活;社会大众;
摘要:早期,体育被视为社会大众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承载着显著的社会功能,因而享有极大的自治权,即体育自治。各国竞争法针对体育行业存在的反竞争行为,一般也基于此理由给予豁免。但随着职业体育的兴起与繁荣,其在发展的进程中逐渐与业余体育分道扬镳。受利益的驱使,体育领域内出现的许多问题,诸如假球、黑哨、球场暴力等,不仅严重损害了球迷的利益,而且对体育本身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此类问题的出现,远远超出体育自治组织的操控能力和范围,法律的频频介入成为一种趋势。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