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犯罪嫌疑人义务探析
作者:刘梅湘
第一作者:刘梅湘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7
卷号:9
期号:6
起止页码:84-87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犯罪嫌疑人;义务;适度性;程序性不作为;
摘要:犯罪嫌疑人负有忍受侦查的义务,但对其课以义务时应遵循适度性原则和程序性不作为义务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接受强制侦查行为,遵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及如实进行陈述的义务。但如实陈述义务违背了犯罪嫌疑人分担义务的“程序性不作为义务”原则,立法上应当免去这一义务,而代之以犯罪嫌疑人沉默权。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定义务将受到经济制裁和相当严厉的身体强制,甚至是致命的武器攻击,这些规定基本上符合比例性原则的要求。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