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冲突及其消解 被引量:5
The Conflicts of Law in China's Foreign Trade Agency System and the Resolutions
中文题名: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冲突及其消解
作者:沈四宝 汪渊智
第一作者:沈四宝
机构:[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29;[2]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年份:2007
卷号:29
期号:6
起止页码:10-16
中文期刊名: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代理;外贸经营权;自愿仲裁原则;行纪合同;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402条和第403条引入的英美法上的代理制度,在逻辑上软化了我国《对外贸易法》中关于国营贸易经营权的强制性规定,破坏了仲裁条款的相对性原则,架空了行纪合同制度。所以,在实践中需要采用利益衡量的方法、体系解释的方法、目的解释的方法和历史解释的方法等来化解这些冲突与矛盾,从而符合立法本意。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393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