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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定注意义务的成立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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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法定注意义务的成立

作者:廖焕国

第一作者:廖焕国

机构:[1]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年份:2007

卷号:29

期号:6

起止页码:44-50

中文期刊名: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定注意义务;规范目的;渊源;成立;

摘要:法定注意义务的渊源包括法律规范和准法律规范。从法律和准法律规范到注意义务应通过规范目的之检验,包括受害者是否属于规范保护之“人的范围”,侵害法益是否为规范保护之“物”的范畴,侵害是否为规范禁止的方式造成。为合理界定我国法定注意义务之成立,民事立法应设立相应的“转接条款”,司法适用应加强规范目的之检验。

分类号:D913.04[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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