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CISG中违约救济方式选择权与减损义务的关系 被引量:1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ption of Remedy Mean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and the Burden of Abatement of Damages from the View of CISG
中文题名:浅析CISG中违约救济方式选择权与减损义务的关系
作者:董跃 王娟
第一作者:董跃
机构:[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2]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山东青岛266071
年份:2007
卷号:7
期号:6
起止页码:77-80
中文期刊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预期违约;救济方式选择权;减损义务;
摘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第62条和第77条分别规定了在预期违约情况下,受害方救济方式的选择权和减少损失的义务。但是公约并没有对于这两个条款的关系做出规定。从对于各国相关立法的比较和对于相关案例的实证分析出发可以发现,这两个条款并不矛盾,第62条应该让位于第77条。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