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的两个问题     被引量:4

收藏

中文题名: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的两个问题

作者:唐忠民

第一作者:唐忠民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07

期号:12

起止页码:13-17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电信部门;留存短信;罪犯通信;

摘要: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利应该受到严格法治主义的保护。在手机短信成功发送后,电信部门仍在通信中端设备中保存短信内容,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我国《监狱法》第47条关于监狱有权检查、扣押狱内服刑罪犯信件的规定,在字面上就与《宪法》第40条的规定冲突。

分类号:D922.296[交通运输经济和邮电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