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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背景下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适用与完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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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新公司法背景下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适用与完善

作者:黄伯青 黄晓亮

第一作者:黄伯青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29-34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法定资本制;实收资本;虚报注册资本罪;

摘要: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作出了一定的修改,但这并不能否定虚报注册资本罪有存在的必要性。而且,现实中有可能还会发生这种犯罪。对于该犯罪的司法认定,应仅考虑虚报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而从立法上看,应根据新公司法第199条、第216条等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构成模式、法定刑予以调整,将该犯罪设定为结果犯,提高对自然人罚金的比例,明确期庭对单位罚金的比例。

分类号:DF623[破坏经济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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