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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保护的刑法立法研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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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草原保护的刑法立法研究

作者:刘晓莉 贾国发

第一作者:刘晓莉

机构:[1]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94-99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草原保护;刑法立法方式;刑法立法形式;

摘要:草原的战略地往和严重破坏的现状,表明草原亟待刑法有效保护。草原保护刑法立法方式的疏漏,使草原犯罪难以甚至根本不能受到刑法的实际制裁。依据传统刑法理论,草原刑法保护应当适用依附散在型和法典型“双重并用”的立法方式;基于实质合理的角度,草原刑法保护应当适用独立散在型“单一独立”的立法方式。当下,适用修正型立法方式颁布刑法修正案,规定与刑法典不衔接的草原犯罪的具体罪与刑,是实现刑法对草原有效保护的合理选择。

分类号:DF62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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