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法律先于立法”命题的三重意蕴 被引量:6
Triple meanings of Hayek's proposition of Law is older than legislation
中文题名:哈耶克“法律先于立法”命题的三重意蕴
作者:聂长建 李国强
第一作者:聂长建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0;[2]光山县人民法院,河南光山465400
年份:2007
卷号:13
期号:6
起止页码:671-676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哈耶克;法律;立法;立法权;
摘要:“法律先于立法”这一命题在哈耶克的法哲学中具有基础性的“枢纽”地位,集批判性、建设性、价值性三重意蕴于一体。批判性意蕴批判了视法律为立法产物的错误观点,建设性意蕴肯定了立法的积极作用,价值性意蕴表明了(自生的)法律优先于(立法的)法律。正确理解“法律先于立法”这一命题,也就把握了哈耶克法哲学的精髓。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3644);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