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招股说明书要约性质研究——兼论缔约前陈述与保证法律化
作者:刘道远 王晓锦
第一作者:刘道远
机构:[1]北京工商大学,北京100037;[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7
卷号:5
期号:6
起止页码:47-53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招股说明书;要约;陈述与保证;法律化;虚假陈述;
摘要:招股说明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其内容、格式和披露程序具有法定性,其性质为要约,这一定位也已经成为国际证券法立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惯例。要约本质性在于合同主体作出的允诺。在合同缔结中,法律强制将当事人事实陈述与保证纳入合同条款,成为目前国际法律实践中的重要通例。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