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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妇女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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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清朝妇女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

作者:杨晓辉

第一作者:杨晓辉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100088

年份:2007

卷号:22

期号:6

起止页码:153-156

中文期刊名:中国监狱学刊

中文关键词:妇女;刑事司法;三从;

摘要:清朝法律虽然对妇女的刑事诉讼权利有明确的限制,但在刑事审讯、囚禁、行刑等方面都有优恤制度。如妇女可以尽量避免到堂听审,接受拷讯;妇女犯罪,除非是重罪,可以免于监禁,由亲属收管,同时在狱中也免于戴刑具;妇女犯罪在很大范围内可以收赎等。在这些规定中,不乏有看似轻重矛盾的地方。要客观地分析清朝法律中的这些内容,不能脱离妇女在古代附属于男性的社会地位,印“三从”原则对妇女身份与法律地位的影响。

分类号:D926.7[监狱制度与劳动改造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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