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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制度三论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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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物权变动制度三论

作者:王轶 关淑芳

第一作者:王轶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39-46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物权变动制度;民事权利;《物权法》;权利主体;自身;

摘要:凡是权利都会产生动态现象,物权也不例外。物权所产生的动态现象,简称为物权变动。物权变动属民事权利变动的一种,是物权法的核心内容。就其概念的界定,可以从权利主体和权利自身两个角度进行考察。从权利主体的角度考察,所谓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取得、变更和丧失;从权利自身的角度来考察,所谓物权变动则是指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二者只是在形式上有区别,在实质上并无不同。我国《物权法》第二章以“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作为标题,就是从权利自身的角度来描述物权变动。

分类号:D913[民法] 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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