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责任构造的反思与检讨 被引量:23
Reconsideration of Distribution of Liabilities of Crime Committed by an Entity
中文题名:单位犯罪责任构造的反思与检讨
作者:叶良芳
第一作者:叶良芳
机构:[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08
年份:2008
卷号:30
期号:1
起止页码:96-109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单位犯罪;单位成员犯罪;刑事政策;双罚制;责任分离;
摘要:我国单位犯罪立法实行的是一种“严而不厉”的立法政策,但因对单位犯罪的形态结构存在误识,落于在一个犯罪行为的框架内寻求规制犯罪单位和犯罪单位成员刑事责任的窠臼,从而导致立法理念与司法实践的诸多矛盾与冲突。因此,有必要重识单位犯罪的形态结构。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聚合体,它包含两个犯罪:一个是单位成员犯罪,这是实在的犯罪;另一个是单位自身犯罪,这是拟制的犯罪。单位自身犯罪和单位成员犯罪之间密切联系,但是二者并非共同犯罪,而是独立的两个犯罪行为。既然单位犯罪是两个犯罪行为,那么单位与单位成员就是并列、独立的两个犯罪主体,其各自的刑事责任应相互分离。
分类号:D924.11[犯罪] 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