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监督机制研究 被引量:15
A Study on the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 the Prosecutor-investigated Cases
中文题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监督机制研究
作者:张平
第一作者:张平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3
起止页码:143-147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监督机制;
摘要: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既有侦查权。又有批准逮捕权和提起公诉权,应当建立多环节、多层次的内外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纵向监督,可以从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包括内部分工管辖制度、初查监督制度、侦查联动制度、办案人员责任制度等;同时。也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并在立法上规定对是否立案的审查监督制度、提前介入制度、复议复核制度、司法救济制度等,以使监督机制更加趋于完善。
分类号:D926.3[检察院] F271[企业体制]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