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穷尽法律救济原则之存在逻辑
作者:胡锦光 王书成
第一作者:胡锦光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106-111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宪法救济;穷尽法律;存在逻辑;
摘要:穷尽法律救济原则并非无中生有,而有其存在的逻辑基点。宪法规范位阶的最高性是穷尽法律救济原则的规范基点;立法行为的公定力,即立法行为在通过法定程序被宣布违宪之前被推定有效,是穷尽法律救济原则的秩序基点;宪法纠纷与法律纠纷的区分是穷尽法律救济原则的理论基点;“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原则所蕴涵的方法论是穷尽法律救济原则的方法论基点。对于穷尽法律救济原则存在逻辑的理解不能机械化。在英美法系国家,解决纠纷虽然在形式上未遵循穷尽法律救济原则,但在本质上仍然遵循了穷尽法律救济原则的逻辑思路。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379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