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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执行命令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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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公务员执行命令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作者:刘德法 孔德琴

第一作者:刘德法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2]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河南郑州450002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112-115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公务员;执行命令;阻却违法;刑法规制;

摘要:公务员在执行上级命令时可能会给社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我国《公务员法》对此类行为的归责、免责原则和条件作了规定,但《刑法》却没有相应的衔接性规定。考察外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及违法性理论,公务员执行合法命令造成损害的,依法应认定其阻却违法性;执行违法命令且缺乏适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的,属于阻却责任;故意执行明显违法的命令的,可能属于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应当将执行命令行为的非犯罪性明文化。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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