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商业登记与营业自由——商业登记的功能、技术及其价值基础分析
作者:张翔
第一作者:张翔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8
期号:2
起止页码:89-94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商业登记;商人;商事主体;准则主义;营业自由;
摘要:商业登记制度的公示意义,蕴涵着营业自由的价值基础。在奉行“民商分立”立法模式的国家,如法国和德国,商人资格的取得,意味着“商法之适用”,而不意味着“商事经营资格”的取得。其中,“商法之适用”在涉及第三人关系时,以商业登记为条件;“商事经营资格”则纯属营业自由的范畴。因此,商业登记的公示技术,系立足于法律行为与自己责任的—般规则之上,通过公示“适用商法的特殊事实”,以期达到排除民法一般规则之适用的目的。我国商业登记制度中“行政监管”观念对于“商业公示”意义的湮没,恰恰归因于“营业自由”观念的缺失。
分类号:DF5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