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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妨害公务罪中的“威胁”行为——兼评《北京市信访条例(修订草案)》中“以自杀相威胁”之规定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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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妨害公务罪中的“威胁”行为——兼评《北京市信访条例(修订草案)》中“以自杀相威胁”之规定

作者:董邦俊

第一作者:董邦俊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28-34

中文期刊名:犯罪研究

中文关键词:妨害公务罪;威胁;认定;评析;

摘要:在妨害公务罪的认定中,准确理解“威胁”一词极其重要。刑法界对“威胁”的理解存在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对本罪的对象进行告发是否本罪的威胁?警告、命令是否本罪的威胁?以自杀相威胁是否此处的威胁?对威胁的程度也是需要考虑的。

分类号:D924[刑法] D922.295[涉外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4276);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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