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思维及其在法学中的应用——法学方法论的视角 被引量:7
Typology Thinking and Its Application in Jurisprudence——Taking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Methodology
中文题名:类型思维及其在法学中的应用——法学方法论的视角
作者:梁迎修
第一作者:梁迎修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08
期号:1
起止页码:105-109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探索
中文关键词:抽象概念式思维;类型思维;法学方法;
摘要:传统的抽象概念式思维倚重逻辑涵摄,排斥价值判断,无法保证法官的正当裁判。作为一种价值导向的思考方式,类型思维以其开放性、整体性等特征,克服了传统法律思维之不足,有助于司法者做出适切评价,因而在法学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于法学作为规范性科学的性质,法律人应当重视并自觉运用类型思维。
分类号:D90-051[法律逻辑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