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股份合作制企业之法律适用
作者:宋刚
第一作者:宋刚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08
期号:2
起止页码:107-112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股份合作制;法律适用;持股职工;职工股;
摘要: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我国现阶段依然大量存在,但是有关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立法却非常匮乏。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与《公司法》所调整的公司性质并不相同,因此它们的法律适用规则也不相同,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宜参照《公司法》适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职工股东资格问题、职工离开公司后的职工股处理问题、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变更问题都需要司法机关依据股份合作制的基本性质和原理才能够作出合理公正的裁判。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