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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     被引量:19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the Criminal Policy of Temper Justice with Mer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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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适用

作者:张智辉

第一作者:张智辉

机构:[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北京100040

年份:2007

卷号:15

期号:6

起止页码:142-150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执法;疑案;

摘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宽严相济包括了三层含义: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格遵守刑法的规定;严中有宽,宽中有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区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宽严并用,宽严有度,保持刑罚适用的均衡性。应当从刑法的明文规定、罪种、情节以及犯罪后表现等四个方面来区分该宽还是当严,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公正执法,并且在疑案的处理上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精神。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4231);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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