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西方法官职业的历史构建
作者:王申
第一作者:王申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3-12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官;正当化;特征;职业化;
摘要:法官的产生是由统治者(国王)渡让权力的结果。法官自设立之时起,就与正义联系在一起。由于各民族的特点不同,法官产生的路径是不一样的:既有从全社会中民主选举产生的,也有仅从贵族中民主选举产生的。早期的法官其实并非“官”,其在社会上的地位甚至排不上官僚的序列;早期的法官也不是由专家来担任的。司法腐败似乎是随司法权的产生而产生的。由选举产生法官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腐败;而以任命的方式、以个人品德来产生法官的目的也是为了防止法官腐败,结果都没能制止司法的腐败。法官职业与其它职业一样,是社会分工和制度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不同的政体性质也决定了法官的形式。司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司法独立。
分类号:DF817[司法人员]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366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