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隐瞒境外存款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行重叠时的区分
第一作者:薛振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47-5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隐瞒境外存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行;合法收入;想象竞合犯;不作为犯;数罪并罚;存款数额;
摘要:隐瞒境外存款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境外存款如来自于被告人的贪污、受贿所得,其隐瞒境外存款的行为应与贪污、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在隐瞒境外存款行为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行为重叠的情况下,即被告人境外存款数额巨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该存款来源合法的,不属于想象竞合犯,而应认定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一罪。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D924.392[贪污贿赂罪]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