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胎儿生命利益的刑法保护
作者:朱本欣
第一作者:朱本欣
机构:[1]北京交通大学法律系,北京100044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4
起止页码:121-124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胎儿;生命;故意伤害;
摘要:自然人包括生命权在内的各项基本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因缺乏主体资格,从被侵害法益的层面来看,无法成为刑事被害人。现行刑法对伤害胎儿的行为按故意伤害处理,这与行为的本质和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均存在较大的出入。无论从胎儿被侵害的可能性、与母体的相对独立性、还是从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协调性等角度出发,对侵害胎儿的生命利益的行为都有必要设置独立的罪名。
分类号:D924[刑法] 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