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赔偿责任与用人者责任、加害人个人责任之关系 被引量:2
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State Compensation Liability, Employer's Liability In Act For Tort And The Individual Liability Of Inflicter
中文题名:论国家赔偿责任与用人者责任、加害人个人责任之关系
作者:尹飞
第一作者:尹飞
机构:[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年份:2008
卷号:29
期号:2
起止页码:78-81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用人者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个人责任;
摘要:《民法通则》第121条调整的范围远远超出了《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范围。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如果其系依据公法上的授权行使职权,则构成国家赔偿责任,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于《国家赔偿法》没有规定的部分,即工作人员执行私法上的职务,致人损害的问题,本质上属于用人者责任。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行使职权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选择基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加害人个人承担侵权责任。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F239.47[经济责任审计]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