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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善意取得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适用     被引量:1

On the Adaptation of Access with Goodwill in Real Estate Property Chan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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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善意取得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适用

作者:郭辉 武月冬

第一作者:郭辉

机构:[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年份:2008

期号:2

起止页码:76-78

中文期刊名: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善意取得;物权变动;公示公信;

摘要:传统民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物权变动的观点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潮流。善意取得制度、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登记制度各有其优点,相互间不能够彼此替代。为了鼓励交易流转、促进经济发展,应当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以便更好地兼顾所有人与第三人的利益。

分类号:D922.181[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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