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专门环境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与具体构建 被引量:9
Study On the Theoretical Basis and Concrete Construction Of Specialized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中文题名:试论专门环境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与具体构建
作者:刘超 林亚真
第一作者:刘超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2]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年份:2008
卷号:8
期号:3
起止页码:5-9
中文期刊名: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法律责任;专门环境法律责任;理论基础;合理性;
摘要:传统的环境法律责任包括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三种责任形式。但环境权的复合性和环境法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的预期,需要在此基础上产生专门的环境法律责任形式。专门环境法律责任的产生具有社会合理性基础,兼具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并且法律的内在机理和法律技术为其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和可行性。我们可以构建污染者负担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环境保护问责制等专门环境法律责任制度。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D922.29[经济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