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法》的法理学解读
作者:眭鸿明
第一作者:眭鸿明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年份:2007
卷号:19
期号:5
起止页码:5-11
中文期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立法价值;存在问题;
摘要:从价值层面看,《物权法》充分体现了党的新时期方针、路线和新修正《宪法》精神,以人为本,关爱民生,其颁行具有里程碑意义;《物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健康、有效发展的基本指导规则之一;物权法颁布,还使得我国财产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得以建立。从技术层面看,《物权法》又有诸多规则上的困惑,由于未确立一个统一的、逻辑严谨的物权变动模式,极易导致交易行为及裁判行为的困惑;《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未能表达“业主权”的内在机理,其不当之处显而易见;此外,《物权法》对社会生活条件下主体的诸多法权要求及成熟的理论遵从不够,特别是对民族性特质的法权关系缺乏尊重。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