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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超越法律”的企业社会责任     被引量:57

On CSR "Beyo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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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超越法律”的企业社会责任

作者:周林彬 何朝丹

第一作者:周林彬

机构:[1]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年份:2008

卷号:30

期号:2

起止页码:37-45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软法;自我管制;

摘要:“超越法律”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负担的那些超出法律强制性义务规定且符合社会价值和期望的责任,确认这种责任的法律规范实为“软法”,它主要通过责任目标内化于企业的商业行为和治理结构之中,以实现企业的“自我管制”;通过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实质性和程序性权利,提高利益相关者的谈判抗衡力量以实现市场的自发对抗;并以声誉机制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作为责任的实施机制的补充。

分类号:DF41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413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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