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物权法》之“物权的保护”规定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兼评“物权法第一案”
第一作者:阮忠良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51-54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司法实践;保护方式;民事责任制度;《民法通则》;请求权基础;思维模式;大陆法系;
摘要:一、物权的保护方式与民事责任的关系 自《民法通则》系统建立起民事责任制度以来,在法律界已形成“权利-义务-责任”的思维模式,和观察处理问题的方法。民事司法实践中,人们也习惯以“责任”为中心来解决纠纷。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学界对大陆法系民法的普及,尤其是在台湾学者王泽鉴等的相关著作介绍的基础上,实务部门已逐渐接受请求权为基础的思维方法。这种方法的要点在于.请求权是权利作用的枢纽,进而构成贯穿整个民法的线索,在分析案件时必须明确指出支持某项请求权的法律规范(即请求权基础)。
分类号:D923.2[物权] 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