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动产用益物权
作者:申惠文
第一作者:申惠文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8
期号:4
起止页码:104-106
中文期刊名:理论月刊
中文关键词:动产用益物权;动产租赁权;公示;善意取得;
摘要:用债权物权化解动产承租人所享有的权利,不仅把简单问题复杂化,而且还造成了用益物权体系的残缺。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动产用益物权,这使物权法上的概念更准确、逻辑更严谨,也有利于提高动产的利用效率。在我国,经公示的租赁权实质就是动产用益物权。应当赋予动产用益物权人自由处分的权利,完善动产用益物权的公示制度和善意取得制度。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