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改革 被引量:21
On the Present Conditions and Reform of the Academic Degrees Education of the Master of Law
中文题名: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改革
作者:朱立恒
第一作者:朱立恒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8
年份:2008
卷号:26
期号:5
起止页码:159-165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硕士教育;成就;问题;出路;
摘要:法律硕士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已经取得如下成绩:法律硕士教育培养了大量高层次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有益尝试;法律硕士教育规模逐渐扩大,且日趋规范化、科学化。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存在的问题包括: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培养目标难以得到充分的实现;法律硕士教育仍然沿袭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在职与非在职法律硕士教育之间存在矛盾。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出路在于:坚持法律硕士教育的法律职业教育定位;大幅度扩大法律硕士教育的规模.使我国硕士阶段的法学教育以法律硕士教育为主;修改法律硕士教育的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制度;强化法律职业教育;理顺法律硕士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
分类号:D9-4[法律] D92-4[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_E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