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惩治中的适用空间 被引量:10
The applicable space of recoverable judicature in the punishment of environmental crime
中文题名:论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惩治中的适用空间
第一作者:侯艳芳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08
卷号:8
期号:1
起止页码:69-73
中文期刊名: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恢复性司法;环境犯罪;理论根基;界限与建构;
摘要:随着对刑罚本质的反思和对正义理念的重构,恢复性司法对我国刑事法理论与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恢复性司法在环境犯罪惩治中的适用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由于环境犯罪客体的特殊性,恢复性司法的适用应在规范本位主义环境犯罪罪名的框架内进行建构。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