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现代定位: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三领域” 被引量:10
The Orientation of People Mediation in the Modern Society: the Third Realm of Dispute Resolution
中文题名:人民调解的现代定位: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三领域”
作者:宋明
第一作者:宋明
机构:[1]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年份:2008
卷号:14
期号:3
起止页码:148-155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公力救济;人民调解;第三领域;纠纷解决权;
摘要:人民调解是国家与社会共同参与的纠纷解决机制。相对于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来说,人民调解是国家正式权力与民间非正式权力之间的中间地带,反映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交汇与互动,是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三领域。纵观人民调解的历史变迁,从政治功能逐渐向社会功能转变是其发展的主要特征。人民调解的未来定位应该是纠纷解决机制第三领域中国家与社会纠纷解决权的良性互动。
分类号:DF0-052[法律社会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