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公务员“录考培”问题的思考——以重庆市推行的“政府立法回避制”为例
Thought on the Functionary "Employment, Examination and Cultivation" in China--taking government legislation dodgery system implemented by Chongqing government as an example
中文题名:关于我国公务员“录考培”问题的思考——以重庆市推行的“政府立法回避制”为例
作者:白贵秀
第一作者:白贵秀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8
期号:3
起止页码:81-84
中文期刊名: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立法回避;公务员;“录考培”制度;
摘要:重庆市政府推行“政府立法回避制”,是为了避免政府部门利用立法这一特权将部门的利益“法制化”,但这一制度架空了《立法法》授权政府立法的本意,使政府立法从根本上失去了正当性,沦于“为立法而立法”的窘境。立法是一种“公共产品”,它应该具备广泛的民主性和公益代表性,通过“开门立法”,广泛吸纳民意,使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得以充分表达,是现代民主政治原理的体现。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