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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美判例法在我国涉外民事审判中的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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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英美判例法在我国涉外民事审判中的适用

作者:彭世忠

第一作者:彭世忠

机构:[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州210031

年份:2008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203-207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涉外审判;判例法;适用;法律查明;

摘要: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常常遇到需要适用的实体法律是外国法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的问题。英美判例浩如烟海,了解其运作模式和司法精神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英美判例法主要是以“遵循先例”为司法原则,并以“区分先例技术”为运作特征的。在处理我国的程序法规范与英美判例式实体法规范的协调问题时,必须以实现我国法律的基本追求和我们自己的司法理念为原则,同时借鉴外国判例法的某些作法,在不改变我们基本的法律观念和价值追求的前提下,探索出一套具有我们自己特点的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

分类号:D920.0[理论] 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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