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理论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几点创新 被引量:7
Innovations of the China' s Economic Law Theory rul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sic Theory of Law
中文题名:经济法理论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几点创新
作者:徐孟洲
第一作者:徐孟洲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8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26-31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经济法;公法与私法;调整对象;法律功能;社会本位;平衡协调;
摘要:中国经济法是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兴法律部门。中国经济法理论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表现为:经济法理论对公法与私法两分法局限的突破;经济法理论对传统部门法调整对象理论的更新;经济法理论对法律调整机制及其功能的拓展;经济法学提出社会本位观丰富了法的理念,是对个体本位理论的超越。经济法理论的进一步创新既需要坚持思想的大胆解放,又必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变革的现实,还应当经受社会生活与法律实践的检验。
分类号:DF0-05[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