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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完毕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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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罚执行完毕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刘红章 林涛

第一作者:刘红章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08

期号:10

起止页码:12-14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刑罚执行期间;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刑法;数罪并罚;附加刑;重新犯罪;法律后果;主刑;

摘要:刑法第六十五务关于累犯的规定中的“刑罚执行完毕”指前罪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而刑法第七十一条关于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并罚规定中的“刑罚执行完毕”不仅指主刑执行完毕,也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执行完毕。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重新犯罪的,应同时适用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的数罪并罚规定和第六十五条的累犯规定。同时适用上述条款不会导致对被告人不利的法律后果。

分类号:D924.1[总则] D924.12[刑罚的种类]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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