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教育工作的历史沿革 被引量:4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Legal Education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中文题名: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教育工作的历史沿革
作者:朱立恒
第一作者:朱立恒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长沙410081
年份:2008
期号:3
起止页码:39-45
中文期刊名:中共党史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学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沿革;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法学教育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搭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框架,为新中国社会主义的法学教育奠定良好基础的初创时期;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文化大革命”,法学教育几乎陷入瘫痪状态的挫折时期;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开放政策的确立以及对“文化大革命”的深刻反思,法学教育得以恢复和重建的恢复时期;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法学教育开始得到了迅猛发展的改革时期。
分类号:D23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 D909.2[中国]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