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两条新路径
作者:朱应平
第一作者:朱应平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08
期号:5
起止页码:23-29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新路径;
摘要:从比较视野看,扩大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两个新的途径:第一,修改《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增加“其他公权力措施”作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标准;第二,通过司法解释,扩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内涵和外延,具体行政行为不仅包括行政主体作出的“最后的行政行为”,也包括行政主体作出的“其他公权力措施”,这些“其他公权力措施”通常表现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准备行为或中间性的行为。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8_200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447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